这种海藻菜很多人都吃过,就是不知道名字,山东人对它很熟悉!
2024-07-19 13:35:47
竹公溪内又现共享单车,“扔车十秒钟,打捞用了两小时”
共享单车是供大家使用的交通工具,它为我们的出行提供了很多便利。但有的人不仅不爱护,反而偏偏破坏它。最近有市民向我们栏目反映,在乐山城区北门桥附近,竟有人把共享单车扔进了竹公溪里。
记者在位于乐山城区北门桥附近的竹公溪岸边看到,有两辆共享单车掉下了河堤,挂在树枝上摇摇欲坠。
附近市民猜测,共享单车是被人故意扔下了河堤。
市民:这种行为太没有素质了,完全影响我们乐山人的形象。
市民:无法理解为什么要这样做。可能是生气、发泄,我们是理解不了的。
市民:这是公共财物,大家要爱惜,就像自己家里的东西一样,这样乱扔怎么能行。
为了避免共享单车被河水冲走,记者联系了共享单车运营公司,工作人员很快赶到了现场。由于两辆共享单车都被挂在河堤下方的树丫上,被树枝缠绕,打捞起来困难重重。
经过一番努力,其中一辆终于被成功打捞了上来,而另一辆却仍在水里浸泡着。由于水流湍急,阻力太大,经过一个小时的努力,单车仍未被打捞上岸,只好找来车辆进行牵引,继续打捞。
经过两个小时的忙碌,两辆共享单车终于被打捞上岸。
共享单车运营公司工作人员 黄立银:想尽了各种办法,终于捞起来了。这个人当时扔车可能只花了十秒钟的时间,但是我们打捞花了九牛二虎之力,大概捞了两个小时。我们乐山是文明城市、旅游城市,这种行为是非常不文明的,希望以后广大市民文明骑行,安全骑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时的破坏行为
工作人员在烈日下辛苦打捞了2小时
如此损人不利己的行为
损害了城市文明形象
提醒大家,故意破坏公共财物
涉嫌触犯法律,千万不能任性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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