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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专题系列(14)-脂砚斋是谁
根据一九三八年出版的《爱新觉罗宗谱》的记载,弘时是于雍正五年八月死去的。而这个时候的曹雪芹应该只有十二岁多点儿。如果《石头记》果真是弘时所著的话,那么从他出事到去世的这段时间里,十来岁的曹雪芹显然既没有机会接触弘时,也不会对弘时的经历产生兴趣。
这样的话,成人后的曹雪芹又是通过什么渠道获得发生在弘时身上的这些细节的呢?难道仅凭弘时留下的这本《石头记》就能完全清楚当年发生在后宫里的真相?就能据此完全了解一个皇子的思想?就能以此改编出一部四五十万字的《红楼梦》小说?这听上去似乎有些天方夜谭了。
我们前面曾提到,在《红楼梦》手抄本里都有一个笔名叫脂砚斋的人用红笔作的大量批注,这些批注又被称为“脂评”或“脂批”。从这些脂批中人们发现,脂砚斋应该是一个对《红楼梦》的创作背景、内容,甚至对曹雪芹本人都十分熟悉的人。
不过,脂砚斋究竟是谁,他与曹雪芹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迄今为止红学界都没有形成一致的看法,但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两类:一类认为脂砚斋与曹雪芹是同一个人,就是《红楼梦》的作者本人;另一类认为他与曹雪芹是两个人,脂砚斋只是一个专门帮助人们阅读《红楼梦》而为此作评的人。
最先提出脂砚斋即是《红楼梦》作者本人的,还是新红学的开山鼻祖胡适先生。胡适根据庚辰本第二十二回的“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寥寥矣,不怨夫”这一脂批,认为由于凤姐不识字,点戏时自须别人执笔,而贾宝玉是最具这个资格的,故而脂砚斋即是贾宝玉。于是,胡适便在他的《红楼梦考证》中写道:“现在我看了此本,我相信脂砚斋即是那位爱吃胭脂的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脂砚只是那块爱吃胭脂的顽石,其为作者托名,本无可疑。”
从“脂砚斋”这三个字来看,“脂砚”二字反过来读就是“砚脂”,即谐音“胭脂”;而“斋”字也可以取它的谐音字“债”,所以脂砚斋又可以表示为“胭脂债”。这似乎真的就是在暗指《红楼梦》里的贾宝玉所欠下的“女儿债”,也似乎暗合了胡适的“脂砚斋为作者说”。
可是,在《红楼梦》甲戌本的第一回里也有这样一个脂批:“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而且在其他大量的脂批中,也多次出现过“余二人”,“作书人”,“批书人”这样的语式,把《红楼梦》的作者与批书人的界限表达得格外分明,明显表示曹雪芹和脂砚斋是两个人,这就让胡适的“脂砚斋为作者说”很难成立了。
不过,有一种情况既能符合曹雪芹与脂砚脂是两个人,又可以使胡适的“脂砚斋为作者说”成立,这就是本人所提出的观点:《红楼梦》与《石头记》并非是同一部书,《红楼梦》是由原著《石头记》改编而来的,曹雪芹只是改编作品《红楼梦》的作者,而脂砚斋则既是《红楼梦》的评批人,同时也是原著《石头记》的作者弘时。
在“脂砚斋”这三个字中,“脂”显然是指的胭脂,代表红色;“砚”当然是指砚台,代表石头。所以,“脂砚”就是“红石”,就是原著《石头记》中那个被女娲抛弃的枉入红尘的顽石,也是被雍正抛弃的没能做成皇帝的皇三子弘时。而“斋”的意思即为书斋,代表书写之意,所以“脂砚斋”实际上就是“弘时斋”,意思就是由弘时书写。它应该是原作者弘时作为《红楼梦》的评批人而为自己起的一个笔名。
可是,如果评书人脂砚斋就是弘时的话,这里面却有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似乎难以自圆其说。那就是根据一九三八年出版的《爱新觉罗宗谱》,弘时早在雍正五年的八月便死了,他怎么可能还于后来的乾隆年间以笔名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呢?
因此,如果坚持脂砚斋就是《石头记》的作者弘时这一说法,那么就必然要否定一九三八年出版的《爱新觉罗宗谱》上的这一记录,即弘时在雍正五年时并没有死。
这可能吗?
据《雍正朝起居注》记载,雍正六年六月二十日雍正皇帝曾给当时的庄亲王允禄及果亲王允礼等人下过一道谕旨:
……古今图书集成棉纸书十九部,一部供奉寿皇殿,其九部交乾清宫总管于应陈设之处陈设,其余九部赏怡亲王、庄亲王、果亲王、康亲王、福惠阿哥、张廷玉、蒋廷锡、鄂尔泰、岳钟琪每人一部。竹纸书四十五部,内赏诚亲王、恒亲王、咸福宫阿哥、元寿阿哥、天申阿哥、励廷仪、史贻直、田文镜、孔毓珣、高其倬、李卫、王国栋、杨文乾、朱纲、稽曾筠每人一部,其余三十部收贮。
在雍正的这道谕旨中大家有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的地方?没错儿,里面出现了一个咸福宫阿哥。
在这道谕旨里先后一共出现了四位阿哥,即福惠阿哥、咸福宫阿哥、元寿阿哥以及天申阿哥。福惠是年氏所生之子,在雍正六年六月雍正皇帝下这道谕旨时还不满八岁,不过之后仅过了不到三个月便病死了。而元寿阿哥和天申阿哥则分别是指的雍正的皇四子弘历和皇五子弘昼。
可是,按照现存的所有清史资料,在雍正六年六月的时候,雍正皇帝膝下活着的儿子应该只有弘历、弘昼和福惠三人。那么这个谕旨里所提到的咸福宫阿哥又是谁呢?而且为什么其他三个阿哥均以他们的乳名称呼,而唯独这个咸福宫阿哥却显得格外特殊,不是用乳名而是用皇宫里的宫殿之名来称呼他呢?
从这道谕旨中我们明显可以看出,在众阿哥中当时年龄最小的福惠的地位是最高的。因为他与同样地位较高的怡亲王等人接受的赏赐均是档次较高的棉纸图书,而其他三个阿哥被赏赐的只是档次低一些的竹纸图书。不过我们又看到,在后面三个阿哥的排名中,咸福宫阿哥居然排在弘历和弘昼之前。由于后面三个阿哥被赏赐的都是竹纸图书,所以这三个阿哥的排名顺序显然不是根据他们身份地位的高低来排的,而是按年龄大小排的。
可是,根据《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以及《雍正朝起居注》的记载,除了实录以及起居注中没有提到过的雍正皇三子弘时之外,其他比弘历、弘昼年长的雍正皇子,早在二十多年前就都已经夭折了,让他们当中的某位皇子“活”过来显然不大可能。
于是,综合以上这些原始材料信息,我认为雍正五年正值二十四岁年轻体健的弘时应该不大可能就这么不明原因地死了,而更可能是在雍正六年六月之后的某一时间,就自己隐姓埋名归入佛门一事,与其父雍正达成了一致。此后,弘时便隐居于“京东第一山”之称的盘山,如《红楼梦》里的妙玉一般带发修行,先以“顽石”自居写完了他的自传小说《石头记》,再以“情僧”自嘲将《石头记》问世传奇。不幸的是,问世后的《石头记》很快就遭到了朝廷的封杀。
后来,已被抄家多年并读过《石头记》的曹雪芹出于对皇三子弘时的同情以及对这部小说的喜爱,多次前往盘山向自己这位隐姓埋名的表哥了解当年的情况,并希望其能同意自己对《石头记》进行改编。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弘时最终答应了曹雪芹的要求,而且还以脂砚斋为名对由其表弟改编的《红楼梦》进行了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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